齐鲁网济南5月25日讯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卷烟,也就是加热不燃烧卷烟。这种卷烟和传统卷烟有什么区别,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合法吗?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立国在做客《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时表示,这种新型卷烟主要特点是利用电子装置加热烟草而不是用火机、火柴等点燃烟草,这是其与传统卷烟的最大区别,在节目中徐立国就相关管理问题做了具体介绍。

  徐立国在节目中介绍说,加热不燃烧卷烟主要是由烟草薄片制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因此,加热不燃烧卷烟与传统卷烟一样,都属于烟草专卖品。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没有允许任何企业生产、销售和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国内市场销售的所有此类产品都是通过非法渠道进入的。 

  徐立国表示,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违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近期,全国有关省市已破获了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下一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闪电新闻记者 郝爱印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