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的,必须的,肯定按时去交钱”。5月24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山东省高院指导,济南中院承办的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进行。在震慑之下,大部分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当天发放执行过付款95万元、司法救助款4000元,司法拘留2人。活动吸引了790多万人次在线观看。
第一路:房屋买卖纠纷 幕后老板躲闪镜头 “别照我,我不是法人”
24日早6点30分,4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出动,兵分三路奔赴多个执行地点。
“张某刚走,3分钟,去济南了。”在兴隆街道办事处涝坡王家村,一名村民对执行法官说。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一处楼房卖给贾某某,贾某某支付40余万元房款后,该公司却没有将房屋交付给贾某某。为此,贾某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买卖标的房屋为违章建筑,该公司应该将40余万元退还给贾某某,并支付8万余元材料费。
经过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被执行人公司偿还了部分款项,还剩24万余元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市中区法院执行一庭田德勇副庭长此番带队前往,就是去对法定代表人张某进行搜查、拘传。可因为晚到了几分钟,与张某擦肩而过,倒是她的丈夫在家。
“别照我,我不是法人。”张某丈夫起初表现得比较淡定,但看到现场的镜头,开始略显拘谨,并躲闪直播镜头。据法官介绍,尽管张某丈夫自称不是法人,实际上,他正是公司的幕后老板,数年前他将法人变更为自己的妻子。
给张某打电话后,慑于强制执行威慑,张某立即同意归还全部欠款24万余元。之后,便立即赶往银行把执行款项全部交付。
济南中院决战“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现场,大部分被执行人配合执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摄
第二路: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五百万,强制腾退一别墅
第二路行动中,市中区法院执行二庭郝振龙副庭长带领执行团队前往市中区郎茂山路29号,对一幢三层别墅进行强制腾退。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审被告王某以其名下的这栋别墅为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标的额500多万元。申请执行人拍卖房产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
“这是我租的。”在现场,执行法官见到的不是王某,而是租房者。原来,在房屋被抵押后,王某把别墅出租了出去,现在房屋内放置了许多艺术品、办公设施等。经与案外人沟通,取得了案外人的理解。
执行法官和搬家公司现场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记录在册。执行过程中,王某突然赶到现场,主动和执行法官进行沟通,承诺十日内自动搬离房屋并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当场表示同意。
“把房屋抵押后租赁,这是一些人规避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法官说,在租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的人甚至能租出去十年,并且提前拿租金,这无形中增加了执行难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房屋的出租人必须要事先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的事实,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路:民间借贷纠纷 被执行人妻子承诺“必须的,肯定去交”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路的执行案件全部是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标的从2万元到150余万元。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判决张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万元,但在其支付了8000元后便称没有钱了,剩下的1.2万元杳无音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市中区法院执行一庭陈卫东庭长带队赶赴被执行人张某某位于天桥区桑梓店镇的家中,但张某某本人不在家。“必须的,必须的,肯定去交!”看到现场的阵仗,张某某的妻子回答得干脆利落,承诺下周一之前一定将所欠申请人1.2万元还清,其所在村村委会主任作了见证,执行人员离开时张某某妻子还礼貌地把他们送出门。
之后,执行团队来到天桥区泺口某酒店,对被执行人朱某某进行拘传。朱某某涉及一起标的额15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拒不报告财产。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对现场进行了搜查,并将朱某某拘传回院接受进一步的讯问。当天下午,市中区法院对朱某某依法司法拘留,将其送往拘留所。
“民间借贷纠纷是执行中的难点。”济南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邢景明说,以前的民间借贷多是生活性借贷,借款主要用于帮助生活有困难者。但现在已经向经营性借贷转变,借款人以盈利为目的,出借人也以牟取高利息为目的,借款风险大,案件较以往更加复杂。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通讯员 李冬华 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