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机器设备被拉走,济南一村民状告村委会!目前已判决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村民王某某拿到一纸判决,终于领到村委会的20余万元,他们之间长达20余年的“恩怨”得以了结。

  二十四年前,王某某承包了村里的砖厂,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大量资金后投入砖厂,但经营不到一年,村里违反合同约定强行中止承包合同,并把机器、设备强行拉走,导致无法经营。

  从此,王某某的债主们就经常到他家中索要欠款,导致他每天提心吊胆,疲于应付债主们,无法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走投无路的王某某,不得已走上了长达24年的上访信访路。

  后来,王某某来到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状告村委会,要求对方赔偿130多万元损失。由于案件历时太长,所在村两委会已换届多次,当时的知情人有的已去世,健在的还因为种种原因也不是很配合,因此,审理难度很大。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法官申红旗经常到办事处和村里了解情况,得知办事处对王某某的上访信访很重视,但解决问题的障碍在于该村委会经过民主表决大部分村民不同意赔偿王某某的损失,并以此为理由拒绝王某某的一些合理要求。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当时的知情人终于答应出庭作证。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官果断判决,判决村委会赔偿22万元和利息,现在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村委会已履行了赔偿损失22万元的判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张来安 朱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