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朐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一男子在某微信群中发布实施爆炸的言论。由于该言论涉嫌违法,临朐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受理此案后,经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陈某,并将其成功抓获。

  经查,陈某,男,33岁,临朐县寺头镇人,货车司机,因对政府有关货车环保的政策措施不满,发表攻击党及扬言炸毁国家某重点场所的极端言论。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临朐县公安局对陈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对自己的错误言行十分后悔。

  临朐公安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散布过激言论是违法行为,虽然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任何人都不能突破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希望网大网民要引以为戒,注意公共道德和法律约束,认真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如随意散布过激言论,最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