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实在特征明显,小编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化名就用这个吧↓↓↓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案件受害人是他—小明(化名)↓↓↓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案件受害人是他—小明(化名)↓↓↓

  小明和星纪是好友,两人同住旅馆时,小明见星纪用的苹果7手机很好,便趁星纪入睡时偷走了苹果手机。聪明的星纪通过查监控及手机ip,确认是小明偷了手机。于是,找来三五好友,组成“四人战队”。。。哦,就是上面那四位,约来小明质问手机去向。开始小明还矢口否认,但毕竟做贼心虚,承认并归还了手机。但是,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刺青觉得酱紫就结束太便宜小明了,便建议星纪以报警为由,向小明多要点钱。无妄、怪兽相视而笑,不谋而合。再次约来小明,逼迫、威胁各种手段。。。小明因担心报警后自己会蹲监狱,很是害怕,多次央求未果后,被迫给星纪转账5000元。。。

  后来,害怕报警的小明选择了报警。。。

  因涉嫌敲诈勒索,“四人战队”成员刺青、无妄、星纪、怪兽纷纷到案,被蜀黍依法刑事拘留。这正是:

  年纪轻轻四个小伙,不走正路敲诈勒索。

  寿光公安绝不放过,雷霆出击抓进监所。

  好好反省不要再作,争取宽大从轻发落。

  违法之事千万别做,失去自由尝尽恶果。

  法律速递《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素材来源:圣城派出所;本文小编: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