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目前我省132个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山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山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37万亩
全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37万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9584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其中城市周边划定基本农田615.54万亩,划定后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61.62%,提高了22个百分点。
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别8.04起
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水田与小于15度坡耕地占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均有提高,25度坡以上耕地全部调出;划定后全省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30等,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04等,较划定前均有所提高。
田林河湖山海 圈定城市周边开发边界
根据各城市所处地区地形地貌特点,城市周边范围内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与森林、河流、湖泊、山体、海洋等共同形成了城市生态屏障,确立了较好的城市开发实体边界,充分发挥保护优质耕地、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生态环境、控制城市无序蔓延扩张的作用。同时通过锁定的城市周边615.54万亩基本农田,有利于推动城市组团式、跨越式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布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上图入库 落地到户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截至6月23日,全省各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全部通过两部审核。各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到地块,逐级签订了306450份保护责任书,层层明确了保护责任主体。在交通沿线和城市周边显著位置设立了6156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埋设了大量界桩,昭示社会,接受监督,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宣传和保护更有力。
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按照国家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山东将探索“田长制” 守住耕地红线
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山东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区域管理“田长制”,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总田长,每个或多个图斑圈定的农田配备一名田长,通过镇街任命与群众推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实现块块农田有田长,保护责任全覆盖,充分调动村民自主管理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补偿和激励机制。各级政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激励,调动基层干部群众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真正守住永久基本农田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