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匕首和绳子藏在山上,看到独自爬山的姑娘,暴力抢劫一部苹果手机,还要挟她给朋友打电话要30万元。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姜洋飞(化名)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对于这一结果,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而姜洋飞则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山爬到一半

  “驴友”露出真面目

  11日的庭审现场,姜洋飞身着黑色T恤和咖啡色短裤,看上去是个挺精干的小伙子,但声音低沉。

  姜洋飞出生于1991年,无业。因为生活拮据,动起了抢劫的念头。

  2016年3月2日,小李姑娘在济南市浆水泉水库附近一座山上爬山,在中间休息时,遇到了一个20多岁的小伙。小伙自称户外运动爱好者,于是两人一起爬山,边走边聊。然而,快到山顶时,小伙突然变脸,拿出绳子、匕首,开始实施抢劫。

  这个小伙就是姜洋飞。因为山顶人迹罕至,加上对方有作案工具,为防止自己受到伤害,小李只能掏出了随身携带的一部苹果6手机。

  看抢不到多少钱,姜洋飞就用提前准备好的绳子把小李的手捆了起来,然后推着她往山顶方向走,并让她给朋友打电话,以买房为名向对方借30万元。为了不激怒劫匪,小李无奈给朋友打去了电话。

  这期间,姜洋飞实施暴力,殴打小李,用绳索将小李的脚腕捆住。

  最终小李趁姜洋飞不备,挣脱了捆绑的绳子一路往山下跑,并在山脚下借用别人的手机拨打了110。

  姜洋飞没有等来这30万元,而是看到了山下呼啸而来的警车。于是,沿着小道悄悄逃走。

  3月10日,经警方多方侦查,在浆水泉大坝西侧的一间出租屋内将姜洋飞抓获,当场还搜出了被抢手机。

  辩称匕首用来砍树枝

  自认为量刑过重

  对于暴力抢劫这一事实,姜洋飞没有异议,但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姜洋飞认为量刑过重。

  首先,当时并非自己“主动搭讪”,而是小李把他当成驴友,主动约其一起爬山,自己的抢劫行为属于临时起意。其次,自己并没有用衣服蒙住小李,用拳头暴打她,而只是用手拍打,主观恶性不大。再次,他实施抢劫事出有因,即此前误入传销组织被骗,生活拮据,且是初犯。

  对于临时起意一说,审判长问:既然是临时起意,为什么身上会有匕首?姜洋飞当庭回答的是,自己平时也经常爬山,带着匕首是因为房东让他留意山上有没有合适的树枝,砍下来做手杖用。但在公安机关供述时,姜洋飞曾表示,自己事先已经将匕首和绳子藏到了山上。

  说法矛盾,如何解释?面对审判长的提问,姜洋飞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检察机关则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准确,但量刑畸轻。姜洋飞作案前周密计划,主观恶性大,挟持时间长达两小时,应予严惩。

  在法庭辩论阶段,姜洋飞表示认罪,并向受害人致歉,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案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