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11日讯(YMG记者)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昨天下午发布消息,8月10日,烟台牟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贾富林,以涉嫌窝藏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某宁(女)。

  7月16日下午16时左右,牟平女孩邹某在城区一牙医诊所就医后失联。7月20日5时许,经过牟平公安分局的全力工作,失联女孩邹某的尸体被找到。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过全体参战民警的昼夜奋战和缜密工作,锁定犯罪嫌疑人贾富林。公安机关在组织警力全力抓捕的同时,发出悬赏通告,征集案件线索。

  7月21日0时10分,牟平警方在牟平区沁水河边,将牟平女孩邹某被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贾富林抓获。抓捕过程中,该持刀激烈反抗、暴力拒捕,警方果断开枪将其制服。

  7月22日,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牟平女孩邹某被害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做好协调对接,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