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10日讯(记者 杨婷婷)8月7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鲁政发〔2017〕19号),《规划》的印发实施,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潘好亮,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东辉,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刘勇,解读《规划》有关内容。
据了解,山东省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差距。为缩小发展差距,补齐短板,提高均等化的整体水平,近年来,省财政从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安排、统筹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深化省以下收入划分改革 提高基层财政自我保障能力
山东省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一直坚持“财力下沉”的原则,在收入划分上着力向基层倾斜。早在2013年,我省就主动推进省以下收入划分改革,将省级251亿元税收下划到市县,同时实施了财政困难县上解省级税收增量返还政策,较好地增强了市县财政自我保障能力。去年结合中央改革部署,又出台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将中央下划的增值税收入全部下沉到市县,引导基层壮大财源、做大“蛋糕”,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初步形成了有利于做大做强县乡财政的体制新格局。2016年,县乡财政收入占到全省的80%,比2012年提高9.6个百分点,基层有了更多的钱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民生支出分级保障机制 减轻基层民生保障压力
目前,山东省已建立重大民生政策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民生支出分担比例,省级在安排义务教育、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公共卫生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时,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分别达到40%、60%、80%,极大减轻了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压力。去年,山东省还率先推动了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民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探索理顺各级政府在重大民生支出事项上的关系,适当增加上级政府事权,明确和压实责任,减轻基层负担。
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 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去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达到1906.3亿元,其中投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达到1446.3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量的75.9%,较好地发挥了转移支付调节区域间财力差距的作用。为切实增强财政困难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山东省自2010年起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6年安排194.57亿元,对52个自有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要的财政困难县给予补助,有效提高了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同时,去年山东省还在全国率先出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按照“公共服务随人走”的理念,让新“进城”市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提高基层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14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15%,2018年将提高到20%,确保2020年达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专项资金压减整合,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2013年的243项减少到今年的61项,压减七成以上。同时,先后在15个、56个和20个县(市、区)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以及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试点,通过化“零钱”为“整钱”,增强了基层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66.5%,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让基层有更多可统筹使用的财力。
另外,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今年1月份,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以市为单位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鲁办发〔2017〕3号),通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强化市级主体责任、健全财政奖惩机制等措施,以市为单位逐步实现各县域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等“五个基本统一”,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制度衔接、水平均衡、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