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8月2日讯(记者 何则伟 )记者从今天在济南召开的山东部分驻鲁网站“践行主体责任 打造无传销网络”座谈会上获悉,近年以来,山东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禁传销、保奥运”、打击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了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的拉人头传销活动和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严惩了一批传销骨干和头目,摧毁了一批传销组织和网络,省内传销态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山东省工商局指导有关市局分别查处了寿光水立方、青岛东方亿家、潍坊乐乐电子商务、南京国通等多起网络传销大要案件并将斐梵国际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等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016年以来,山东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1件,案值1.4亿元,罚没款金额5236.74万元,取缔传销窝点、活动场所230多个,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449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