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发布《关于对梁立松等7名同志的表扬通报》,对前期市中区大观园执法中队长梁立松等4人和兴隆街道办事处协管队长张振等3人,遭遇暴力抗法冷静克制的行为,在全市城管系统进行通报表扬。具体通报如下。

  近期,市中区城管执法局大观园执法中队长梁立松等4名同志和兴隆街道办事处协管队长张振等3名同志,在正常执行城市管理执法遭遇野蛮暴力抗法时,始终保持克制冷静,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树立了济南城管的良好形象。为树立标杆、弘扬正气、表扬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梁立松等7名同志在全市城管系统进行通报表扬。

  2017年7月5日,市中区城管执法局大观园执法中队长梁立松、副中队长李虎、中队协管队员刘西刚及城管科工作人员张珂同志,在经四纬一路口清理早餐点占道经营时,发现一处售卖白吉馍的摊主在此处占道经营,劝离执法过程中,摊主野蛮暴力抗法,耍赖撒泼,用自制辣椒水喷向队员,造成执法队员严重人身伤害,导致4名工作人员眼睛红肿刺痛,上身皮肤大面积红肿,梁立松同志的眼睛受到极大刺激,当时已无法挣开。7月13日,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协管队长张振、协管队员张瑞、王成众同志,在兴隆二村王连琴家门口张贴执行拆违拆临公告时,王连琴不听从工作人员解释,蛮横撕毁公告后扔到队员脸上,进而掌掴、抓挠、辱骂队员,阻碍队员执行正常工作,并抢夺执法记录仪,3名同志面对业主暴力阻碍执法,始终保持沉着冷静,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了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坚持不忘初心,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和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弘扬昂然正气。全市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忠诚敬业、向上用心、担当善为的优秀品质和严于律己、坚守底线、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提升境界、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九个不准”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坚决杜绝野蛮执法行为,为打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省会城市形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