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众网调查报道《济南名泉“禁泳”12年,重罚之下仍有泳客“顶风”下水》,引起有关部门关注。今天(7月6日)上午,济南市泉城路街道办联合名泉办、城管执法局、公安等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对王府池子等泉池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盯守,劝导来泉池游泳、洗澡的市民、游客,对不听劝导的人员,将根据新名泉保护条例,实施处罚。

执法现场,王府池子无人游泳执法现场,王府池子无人游泳

  今天上午8点,在王府池子岸边,记者看到,大批执法人员在此盯守。期间,有几位游泳爱好者试图下水游泳,但看到在此执勤的执法人员后主动离开。

  据历下区城管局泉城路执法中队队长姚甲志介绍,今天的集中行动,出动了约90名左右的联合执法人员,正式落实《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在泉池游泳、洗涮衣物等人员,不听劝阻的,由公安部门配合,确认身份信息,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从今天开始,联合执法人员将24小时不间断地对王府池子及周边的腾蛟泉等泉池进行监管。行动初期,安排人员较多,后期将根据附近居民的反馈,调整联合执法人员数量,持续24小时常态化盯守。

王府池子边,联合执法人员在盯守王府池子边,联合执法人员在盯守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版《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禁止在名泉中洗澡、游泳等行为,并对此作出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条例》出台前,泉城路街道召开了关于保泉护泉的居民听证会和专题研讨会,并将新条例做成宣传板,在辖区各大名泉泉池边悬挂上墙。7月1日张贴《关于禁止在王府池子游泳的公告》和《关于泉池、泉渠及沿岸禁止排污、洗涮行为的公告》,并多次组织志愿者在王府池子进行现场劝阻,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没有杜绝此类现象。

  据芙蓉街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慧介绍,来王府池子游泳的人员包括辖区居民、辖区外市民和慕名而来的游客等,人员构成复杂,管理难度大。为加强管理,街道办和居委会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组织人员加高王府池子周边的护栏,安装摄像头,张贴和定期更换宣传爱泉护泉的牌匾,成立保泉护泉联盟志愿队等。之后,居委会将继续联合社区保泉护泉志愿队伍,对来游泳和洗刷的市民和游客进行劝导,并继续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