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7月份月度电力直接交易顺利完成,这是山东省首次开展月度直接交易,标志着山东省电力市场建设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本次月度交易方式分为月度双边和月度集中竞价两种,交易电量由用户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最终成交月度交易电量11.62亿千瓦时。其中:月度双边协商交易达成交易电量9.12亿千瓦时,共有30家省调发电企业(40台发电机组)与16家电力用户、45家售电公司成交。月度集中竞价交易达成交易电量2.50亿千瓦时,统一出清价差-20元/兆瓦时,共有22家省调发电企业(39台发电机组)与11家电力用户、28家售电公司成交。从7月份开始,交易将采取“月结月清”的结算方式,即按月对成交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结算和考核,约束市场主体理性申报,确保交易规范有序开展。
山东省今年的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已达到628.71亿千瓦时(年度双边交易617.09亿千瓦时)。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密切关注山东电力市场运营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的电力市场环境,推动山东电力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小链接:电力直接交易是什么意思?

  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开用户电力采购和发电企业电力销售的自主权,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新锐大众 记者 左丰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