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9日讯(记者张泰来)“代价太大了,真不值当的,我非常后悔。”17日下午,小货车驾驶人杨某结束了为期一周的刑拘,来到市中交警大队,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同时,还找到民警一再表示歉意,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不已。9日,杨某驾驶小货车闯禁区被交警查处,就在交警开具罚单时,杨某突然情绪失控对着民警面部就是一拳,致使民警脸部肿胀。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杨某也被市中公安刑事立案,当天就被送进了看守所。

  事情还要从6月9日交通晚高峰说起,当日,市中交警大队民警在经七纬二东南角路口执勤疏导交通。晚上7点30分左右,一辆白色的货车开了过来。按照相关规定,这个时段货车从这一路段通行,若无通行证就属于闯禁区。于是民警依法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杨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经检查,该车通行证并不包括此路段,货车涉嫌闯禁区。

  “这个时间段货车不能从这里走,你属于闯禁区,要对你进行处罚。”民警对驾驶人杨某说。同时开始填写处罚通知单,其间,杨某觉得自己很委屈,一再强调:“知道这里是禁行路段,因为车坏了刚修好,对路况不熟悉,没办法了才开过来的……”

  对于这个解释,民警并不接受,告知杨某此路段属于禁行路段,必须依法处罚。说着继续开具罚单,这时杨某突然情绪激动,在民警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对着民警 的脸部就是一拳,导致民警脸部肿胀。见杨某突然对民警动手,现场其他民警迅速围了过来将杨某控制住,将他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的处理。

  经过调查,市中区公安分局认为杨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刑事立案侦查,当天就对他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把他送进了看守所。

  17日,在经过了长达一周的刑事拘留后,杨某从看守所出来,对自己当时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他选择了主动接受闯禁区交通违法的处罚,来到市中交警大队接受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杨某找到被其殴打的民警,一再表示歉意和悔恨,“虽然不熟悉路况,但是自己违法在先,应该配合民警的执法,动手打民警更是不应该,回过头来想一想,因为交通违法动手打交警被刑事拘留确实不值得,希望其他人能引以为戒,遵纪守法。”杨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