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全市人社工作会议获悉,按照国家部署,多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惠民政策今年会在济南“落地”,比如药品目录“扩容”,能报销的药品种类增多。
济南社会保险又将有何新举措?在市人社局发布的“深化改革6项内容及责任分工表”中,将深化医疗保险改革列入,提出“健全完善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国家扩大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将新增的339个药品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完善单病种结算办法,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
在这句简要的说法中,其实包含了不少“实惠”。今年2月,人社部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新增339个,增幅约15.4%;关注儿童用药和重大疾病用药,增加了职业病特殊用药等,比如新增了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对于这一政策,济南也迅速“落地”,按照责任分工表,这项工作将在今年推进。
据社保领域有关专家分析,探索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完善单病种结算办法,也将起到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此次提到济南人社部门的任务表中,或意味着将来将对药品价格进行限定。举个例子说,有一种药是治疗胃病的,假设该药品价格超过1000元,如果不符合定价要求,就不进入药品目录,假设有50元就能治疗该病且效果很好的药物则被允许进入目录。单病种结算办法的推进,意味着将来看病实行“套餐制”,比如某种疾病400元就能治好,就给这个病划定一个价格标准,来防止“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
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如何理解?对此业内专家分析,中医在治疗方面不像西医,有固定的疗程,固定的药物、需要住院等,而是有其独特的方式,比如药品会不断根据诊疗情况更改,不需要住院,而是通过推拿、针灸等方式,那么今后通过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也将方便通过中医治疗的参保人看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