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南一男子因抢劫被判刑16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以骑电动车的独行女性为作案目标,尾随至偏僻路段,以问路为由哄骗受害人停车后实施抢劫。近日,沂南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新年刚过,沂南县澳柯玛大道、滨河大道接连发生3起拦路抢劫案。案发时间均为下午5点左右,受害人都是上下班经过的女工。她们首先被嫌疑人以问路为由哄骗停车,之后遭遇暴力抢劫。其中一名受害人由于紧抓着包不放手,遭到嫌疑人殴打。

  经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嫌疑人骑一辆红色125摩托车,戴红色头盔,车后挡泥皮上贴着一个“福”字。很快,民警锁定了嫌疑人的活动范围。通过排查走访,民警最终锁定家住辛集镇某村的周某(男,48岁)平日驾乘的摩托车符合作案车辆特征,且周某2002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月16日下午,周某被抓获。经审讯,周某驾驶摩托车在工业园内寻找下班骑电动车独行女工为作案目标,并尾随至县城滨河大道、澳柯玛大道,选择行人少的偏僻路段,以问路为由哄骗受害人停车后抢劫作案3起,抢得现金、银行卡、手表等财物一宗,涉案价值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