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日前印发,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山东省在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专项社会服务支撑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

  集中供养率要过半

  在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方面,规划提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低保标准与低收入价格指数联动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到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5:1以内。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到2020年底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达到30%以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限额内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推进市、县级减灾中心建设。

  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现8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7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支持企业发行

  养老产业专项债券

  规划对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出了要求,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智慧养老社区”覆盖80%以上城镇社区。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实现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中心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各类养老床位达到8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达到5500处以上。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

  要增强养老服务发展动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民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5%以上。创新养老服务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满足养老机构信贷需求。

  逐步放开户籍地

  办理婚姻登记限制

  在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方面,规划提出要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和村(居)。推行生态绿色殡葬,到“十三五”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处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火化率基本达到100%。通过节地生态改造,城镇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100%、30%、50%。

  规划提出,要规范婚姻收养服务,逐步放开内地居民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限制。完善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引入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收养家庭评估。每个设区市和县(市)成立与儿童福利机构相衔接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形成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