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也不能换回4条人命,我们目的不是要钱,枪毙他就行!”16日,宋某华拿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后语气坚定地说,此时的她眼里早已没有眼泪。时隔22年,杀害自己一家四口的贾某一审被判死刑,可父母、两个妹妹永远回不来了,这是她心里一辈子的痛……

  16日10:00左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厅,上身穿运动装、戴着脚镣手铐的中年男子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该男子就是在1994年制造历城区唐冶南村“灭门惨案”的凶手贾某,49岁的他头发花白,两眼微张,脸色蜡黄没有任何表情……

  法庭上,审判长宣读了贾某的犯罪事实。此时的贾某站在被告席上目光呆滞,身子一动不动。这起“灭门惨案”的唯一幸存者——宋家的大女儿宋某华坐在原告席上,两眼紧盯着贾某。十多名市民在法庭旁听,这其中多是被害人的亲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4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贾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但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应依法严惩。被告人贾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某华经济损失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16394元。其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回放

  逃到河南隐姓埋名与一女子未婚同居

  1992年,贾某与被害人宋某海、赵某珍之女宋某华谈恋爱,因宋某海、赵某珍的极力反对,宋某华与贾某分手。分手后,贾某数次到宋某海家无理纠缠、谩骂。1993年12月的一天,贾某又去宋某海家纠缠并与宋某海发生肢体冲突,贾某的头被宋某海打破,遂怀恨在心、伺机报复。1994年5月5日凌晨1时许,贾某携带一把铡刀翻墙进入历城区郭店镇唐冶南村宋某海家中,用铡刀先后朝被害人宋某海、赵某珍的头部、颈部等部位连砍数刀,致二人死亡。后又进入宋某海的女儿被害人宋某英、宋某军的卧室,朝两人头部等连砍数刀致二人死亡。

  贾某作案后,将铡刀扔在距离其家不远的打麦厂后坐长途车去了徐州,又从徐州坐火车到了洛阳,在洛阳一养猪场里打工,还改了名字。一年后,贾某到了河南伊川县,在一农村村西头一破房子里住下。“他平时不爱说话,朋友也不多。经常外出打工,一般都在工地干活。”村里人这么评价贾某。后来,贾某跟村里的女子李某谈恋爱,还住到了女方家。2015年,两人还一起盖了新房。“他给我看过他的身份证,上面的照片确实是他的,但是我不认识字也就没有怀疑。”李某告诉警方,“本来还想跟着他回老家看看,但是他说老家已经没人了,也找不到地方了。”2015年11月17日,公安部门在排查可疑人员时将贾某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