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济南市发布《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网约车需为3年内新车,计税价格12万元以上,非新能源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这下子可给市民苏先生(化名)头上泼了一瓢凉水,这几天他一直闷闷不乐,2个月前刚买的10辆轩逸轿车还没上路就要“趴窝”,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无奈之下,他在朋友圈里打起了“低价甩卖新车”的广告。

  像苏先生这样的“倒霉蛋”还有很多。苏先生说,他的公司是这些网约车公司中规模比较小的,比他规模大的还有很多,有的公司300多辆车,合格的也就一两辆。

  济南某大型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说,因为车辆都不达标,所以将来市民可能会面临使用滴滴等打车软件打不到车的状况,“如果都换成12万以上的车,市民的出行成本肯定要大大增加。比方说原来一段路车费需要6元,以后很可能要翻倍。”

  对于大型的汽车租赁公司来说,他们的担忧更加严重。“这些车都是我们向银行贷款买的,公司压力都很大,每个月都得还利息。”该负责人说,现在有些租赁公司都开始赔钱甩卖这些车,“有些车刚挂上牌照就要卖,这样肯定是赔钱。”

  他希望济南能像深圳一样给两年缓冲时间,或者降低网约车车辆要求。他说,如果严格按照12万元以上,轴距2700毫米执行,济南网约车将面临毁灭性打击。

  (生活日报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