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12日讯 大众网记者从省政府今天下午召开的媒体吹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强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治理力度,共为15.39万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9.21亿元,处置群体性事件188起,曝光用人单位88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5起。

  据介绍,山东省农民工总量已达2431万人,占全国的8.88%,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任务非常繁重。9月2日,山东省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从强化工资支付和拖欠清偿责任、全面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加强责任落实等六个方面提出创新举措。例如,所有施工企业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不得采取每月支付生活费,过后再结算工资的方式;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得发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发生拖欠的,同时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等等。

  此外,省人社厅积极建设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依托12333咨询服务电话、互联网和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投诉窗口等,收到农民工举报投诉即可进入调查处理。目前,全省17个市以及省人社厅的信息终端均已到位,信息系统全面上线,实现了举报投诉案件上对下的无纸化流转,大大提高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效率。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体系,省人社厅目前正在起草全省统一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施办法,对企业实行劳动保障诚信分类管理,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评为非诚信单位,人社行政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当年不少于两次日常巡视检查。据了解,该办法将争取在今年年底出台,明年实施。(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樊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