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经适房出现“大户型”

  除部分经济适用房被当做商品房出售外,记者在实地采访过程中发现,多名业主购买房屋的面积均超过100平方米,有的户型甚至超过120平方米。而购买单价(每平方米价格)也是各不相同,从2000~2800元不等。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控制在中小套型范围内,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5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5平方米)。”

  此外,《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与租赁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向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

  记者随后在滨州市住房保障网上查阅到《滨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规定中明确表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并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在申请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以确保供应。并且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应当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既然房源性质定性为保障性住房,无论入住流程还是房源面积都应当按照保障房相关要求来执行。

  顾云昌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根据各省的审计报告,有的地方确实存在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超标的现象,有的甚至是刻意而为之。面积超标,导致申请者即使符合保障房入住标准,同样可能面临买不起房的尴尬。

  “保障房需求要由下而上申请,从申请到核实再到建设进行精细化管理,保证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此外,有的地方将保障房变成‘人情房’,导致数量或者户型面积与实际需求不匹配。所以安居工程建设同样需要一套严格的问责制度,要像抓腐败一样,常态化、长期化紧抓不懈。”顾云昌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