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案一审被控3宗罪涉案1346万
中新网济南8月17日电 (记者 梁犇)8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省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自1993年至2014年,被告人吕在模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三项罪名,23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共计1346万余元。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17日晚间发布消息称,该案庭审从16日上午9点正式开始。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1993年至2014年,被告人吕在模利用担任烟台市福山区区长、区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济宁市市长、省商务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多家公司、单位和个人,在承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开发区升级、个人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单位和人员给予的人民币、美元、购物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8.6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
起诉书指控,自2010年6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吕在模利用担任山东省商务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在山东省商务厅及下属的山东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报销月嫂费、交通费、餐费等应由其个人和家庭支付的费用共计17.5万余元,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