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金融机构发力 “草根”金融组织方兴未艾
山东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开放 激发地方金融发展活力
3年来,山东不断培育壮大普惠金融,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开放,促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激发地方金融发展活力,收到良好效果: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较快,“草根”金融组织方兴未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全面启动,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稳步发展,区域金融资源布局更趋优化,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小金融机构方面,截至目前,山东省城商行分支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省内1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达到1.26万亿元,是2012年的1.94倍。全省有109家农商行挂牌开业,剩余1家也已批筹,比2012年末增加84家。另外,新型金融机构设立发展步伐较快,截至今年6月末村镇银行达到128家,居全国首位,比2012年末增加64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设立18家,比2012年末增加6家;法人保险机构增加到4家。
其次,“草根”金融组织方兴未艾。今年6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423家,比2012年末增加127家,全省融资担保机构402家,担保余额超过1000亿元。率先在全省范围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已开业民间融资机构485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440家,注册资本248.8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45家,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中小金融组织也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随着各类“草根”金融组织的蓬勃兴起,地下暗流的民间资本初步实现阳光化、规范化,对维护民间融资秩序、遏制非法集资和超高利率放贷行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还有更趋优化的区域金融资源布局。济南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核心载体打造、机构培育引进、市场体系构建等初见成效。李永健提到“明白人做明白事”,告诉记者,“从区域位置上来看,我们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难度较大,而打造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却是可行的。”而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的发言也印证了这一定位,他表示,“济南要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
2012年至2015年,济南金融业增加值由411.3亿元增加到641.86亿元,增长56.1%,年均增长16%,占全市GDP的比重由8.5%提升至10.5%,总量和占比都排全省首位。截至今年6月末,济南全市银行业资产总额和增量均居全省第一位,实现利润153.3亿元,排全省首位。
另外,青岛市成为全国唯一的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今年4月,青岛首次纳入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名列第79位。烟台、威海等市在促进基金集聚发展、推动鲁韩金融合作等方面取得初步进展。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20个县(市)和莱芜市,较好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激发了县域资本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