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8月16日讯 持续了6个多小时的暴雨暂告一段落,这场暴雨给济南市区带来70多毫米的降水,几十处路段出现积水,不少井盖处甚至出现了“小喷泉”。大众网记者刚刚从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8月16日印发《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今后遇上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的红色预警信号时,济南市各中小学可酌情于次日全天停课,用人单位也可以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红色预警:学校可停课 单位可停工停产
根据《意见》要求,当日22:00前济南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发布了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应于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晓有关情况等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应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驻济高校等参照本实施意见自行制定具体应对方案。
在误工处理方面,济南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后,除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在工作时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不适合在该气象条件下实施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不得因此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黄色或橙色预警:迟到了不算缺勤不扣工资
济南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后,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用人单位应提前制定具体应对方案,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的,应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不得因此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此次印发的《意见》适用于济南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自今日开始施行直至2021年8月16日,也就是说未来5年内都有效。对于暴雨、暴雪蓝色预警响应措施,以及雷电、冰雹、沙尘暴、大雾、高温、低温等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措施,仍按照相应应急预案执行。(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樊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