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时的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发布相关解读。极端天气的适用范围?学校采取停课措施的情形有哪些?学校教职员工应对工作如何安排?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为什么出台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

  答:根据气象、防汛、突发事件应对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市已针对可能发生、对社会和公众影响较大的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制定了应急预案。以往济南在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气象灾害过程中,经综合研判认为需要采取临时停课等措施时,主要采用市政府发布紧急通知的形式。但由于天气变化的复杂性,这种方式往往时效性较差,有时会措手不及。而且这项工作涉及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政府领导决策、教育部门部署、众多学校以及家庭执行等众多环节,目前缺乏具体的执行标准,所以操作起来很有难度,迫切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加以规范。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响应措施的组织实施,着力构建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城市的运行安全,我市制定并出台《关于我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今后,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职工、学生可以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规则,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不再需要等待市政府的紧急通知。

  2、本实施意见所适用的范围?

  答: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时,适用本实施意见。

  3、学校采取停课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答:采取全天停课措施的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等)就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

  以后,学校将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息发布的不同时段,来安排停课。由于市民对《实施意见》的执行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因此,学校会在应急响应中提供服务,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搞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与家长进行提醒。同时,学生与家长也要逐步养成通过各种媒体关注预警的习惯。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时,主要把握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当日22:00,如果这时仍挂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次日就全天停课。如果这时已没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次日正常上课;二是早晨出门前,如果前晚22:00至6:00间曾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不管是否已经解除,当天都全天停课。

  4、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后,高等院校是否停课,如何停课?

  答:考虑到高校学生已成年又多住校,所以《实施意见》明确,高等院校等可参照本实施意见自行作出安排,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相关应对措施。做好师生人身安全的防护和学校的运行安全工作。

  5、学校停课为什么只采用全天停课,而不是根据气象条件分推迟上课、半天停课、全天停课等多种情形?

  答:结合历次停课的经验,从学校管理和学生执行以及家长接送等方面考虑,设置多种情形,不利于学生和家长掌握,实际操作时也存在执行困难。同时,从保护学生安全考虑,为了应对极端天气,需要尽可能留足时间空间加强防护。所以,目前只采取“全天停课”和“全天不停课”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