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违停扣3分路段限30条!要看是否设禁停标志

  7月7日,济南市政府就《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通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7月13日征求意见结束,济南市停车办共收到意见建议149件,其中支持80件,占54%;反对12件,占8%;中立及无关话题的57件,占38%。7月14日,济南市停车办就社会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逐一释疑。

(道路停车情况全部被纳入信息平台。)道路停车情况全部被纳入信息平台。

  停车管理员有权给违停车辆拍照吗

  拍照只是举报,处罚权在交警

  根据通告内容,停车管理员可以对违法停车的车辆拍照,张贴告知单。此举被市民认为是执法取证,并认为不符合规定。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对此解释说,《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就是说每一个公民都有依法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韩军庆表示,停车管理员拍摄的机动车违停照片是公民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举报的违法线索。 停车管理员粘贴的是《机动车停放提示单》,是一种温馨提示,也是举报、劝阻交通违法的一种方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收到的照片,只是违停线索的一个依据,他们会展开调查,若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将进行相应处罚,并将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发送给违法车辆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