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反映预算统筹协调不到位

  规范需深化改革避免职责重复交叉

  对于这次的审计报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赵早早研究员分析,审计署更加突出反映了预算安排统筹协调不到位的问题。首先是预算分配和项目确定衔接不到位,存在预算已经下达时,项目还未确定的情况。如有的预算已经下到省里,但是相关项目还没有确定,或者项目实施方案还没有出来,从而预算分配与项目确定无法衔接。

  其次是预算分配与专项规划衔接不到位,这突出反映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目前,中央财政9个专项安排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补助。这9个专项所依据的部委出台的全国性规划有4个,但这4个规划的目标、重点并不完全一样,从而使得分配的预算资金难以统筹,无法形成合力。

  第三是预算分配与制度规定衔接不到位。发改委基建投资分配85个补助地方投资专项时,有32个专项有具体的管理办法;有33个专项没有具体管理办法,依据的是专项规划;有8个专项既不是依据具体管理办法,也不是依据专项规划,而是依据实施方法。

  最后是基本预算衔接不到位。比如对同一个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了支出。

  赵早早表示,从这次反映的预算安排统筹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来看,统筹协调不到位是当前我国预算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重要表现,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制度运作。进一步看,实际上,我国的项目编制问题,各种交叉重复、滞后缺位,都不仅仅是项目编制本身的问题,而是最上层的部门权力分割、相互间又缺少合作的问题。

  因此,预算与规划,都应当有充分的衔接,具有紧密的联系。实现预算与规划的衔接,就是与政策衔接,确定由哪些部门参与、每个部门在这个项目中的具体职责是什么,避免重复交叉。

  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预算与规划的衔接不到位,充分体现了目前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缺少实现预算与规划相衔接的必要内容,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予以改进。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京华时报制图汪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