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通讯员 李亚宁)一男子从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很快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男子自称是人社局工作人员,以可为其办事业单位工作为由,先后骗取8万余元。他还专门办了两张假房产证“证实”自己的身份。女孩家人怀疑男子身份并报了警。目前,男子因涉嫌诈骗罪依法被刑事拘留。

  6月16日,泰山区公安分局三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怀疑自己男友的身份,可能被男友诈骗了。

  经了解,女孩小宋今年24岁,今年1月份通过陌陌认识了一名男子刘某,对方称自己是人社局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见了面,两个月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住在了一起。期间,刘某称自己可以为小宋办一个事业单位的工作,家里还有两个房产证有两处房产,小宋均信以为真。

  随后,刘某以办事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先后分多次从小宋手中拿走5万多元,后又称自己曾因与人打架被判了刑,对方来要钱,小宋又多次给刘某现金四五万元。“我给他的钱多数是跟家里要的,由于工作的事一直没有着落,家里人开始怀疑他的身份了。”小宋说,刘某知道女友家人的态度后很生气,要求其从同住的房子里搬走。

  16日下午,小宋的家人陪她到派出所报警。民警根据线索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在其家中找到两个房产证。在三里派出所,刘某对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小宋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自己曾给女友打过欠条,但都没还上,称在人设局上班就是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两个房产证是自己花钱伪造的,“我们询问时,他说最近给小宋写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伪造房产证是为了方便办理小额贷款。”民警说,但刘某承认自己住的房子是租住的,并不属于自己的房产。

  经了解,刘某2015年曾因诈骗罪被岱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泰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