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我得了一种病。每逢周一就情绪低落食欲不振,一到周五下午就像打了鸡血般兴奋……”网上流行的“周一综合征”或许是个玩笑,但对周末的期盼恐怕是所有上班族不约而同的心声。刚工作那会儿,样妹最大的梦(幻)想(觉)就是每个星期都能“上四休三”,然而一入媒体深似海,很快样妹就发现,能完完整整地享受一次周末双休,就乐得找不着北了。

  虽然咱们距离“上四休三”的幸福生活还有段距离,可“2.5天休假”已先后在浙江、广东等10个省份落地。日前,江苏省“2.5天休假”也进入前期摸底调研。这听起来就特别给力的“2.5天休假”到底是怎么回事?具体有哪些好处?山东是否有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的计划?各位样迷打起精神,快来跟样妹一起脑补“周五中午就放假”带来的各种福利吧!

  文丨萧美人

  从双休日到“2.5天休假”,它们都是咋来的?

  陪伴我们20多年的双休日,对许多人来说早已成为理所当然。我国现行的双休日制度是从1995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说起双休日,我国相关法规还经历过一次修改。原本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国务院1994年2月3日发布、自199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其中第三条规定: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支出的条件下,职工实行每天八小时,平均每周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样算起来,平均每周可以休息一天半。

  插播一则样妹了解到的小故事。1994年3月5日,也就是我国新工时制度实行的第一个周六,许多人对于新的休假时间表还不大习惯。据说当时一家报纸曾刊发过这样的新闻:轮到第一个双休日(当时是隔周休息一个星期六),当地有几十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忘了“今天我休息”,照常一大早赶到单位上班。这一阶段的“每周四十四小时”工时制度,可以说是正式施行双休日制度的一个“前奏”。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修改并重新发布《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其中,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这意味着“双休日时代”的正式来临,自1995年5月1日开始施行。新工时制不仅增加了人们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对第三产业的发展也有不小的促进。

  一晃20年,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在第五部分“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中提到:“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这是首次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休假模式,即咱们今天讨论的“2.5天休假”。除了鼓励弹性作息,意见中还提出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等优化休假安排的内容。

  有关专家认为,这些举措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休假问题,从破解旅游消费的制度障碍入手,提出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错峰休假制度以及全面推动旅游消费的带薪休假督查制度,目的在于激发居民消费热情,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拉动旅游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