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大众网济南6月15日讯(记者 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6月15日,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自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涉嫌贪污、受贿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共计884.93654万元。公诉人介绍,对于受贿犯罪事实,丁凤云能够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但是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部分贪污犯罪事实完全翻供,否认存在主观故意。

  庭审从上午9点30分正式开始。检察机关在起诉书指控,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侵吞的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11654万元;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中共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 中共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中共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临沂某广告有限公司及查某某、周某某等22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承制专题片、争取资金、招生就业、职务职级晋升、工程招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52次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82万元。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丁凤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