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成效,实行差异化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纠建并举,立足部门职责,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