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5月31日电(记者 梁犇)山东滕州一对年轻情侣以2万元的价格出卖亲生子女,分别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经滕州市民政局申请,法院当庭判决撤销二人的监护权,这是山东省审判机关审结的第一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

  中新网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上述消息。当日,该院通报了山东审判机关2015年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权益保护的工作情况,同时公布了一批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例。

  上述案件中,经法院审理查明,被申请人马某与潘某同居期间,于2015年2月5日生育一女婴,次日,潘某、马某就以2万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给黄某,取名黄某某。2015年12月7日,滕州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潘某不服,提出上诉。枣庄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4月11日,滕州市民政局向滕州市法院提起撤销潘某、马某监护人资格的申请。

  一审法院认为,二被申请人潘某、马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行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当庭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潘某、马某对其女黄某某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