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亿美元,全省县域基本实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全覆盖。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我省一季度电子商务交易额5771.1亿元,同比增长29.3%,增幅高于全国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和浙江。此次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亿美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达到70%。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副处长曹国平分析:“基于现在的发展势头看,实现该目标很有信心。”

  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省将继续加大对电子商务主体的培养力度。意见提出要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线下资源优势,打造10个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网络零售平台;依托块状经济、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重点在煤炭、钢铁、橡胶、粮食、棉花、石化、纺织服装、家电、农产品、装备制造等领域,打造10个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专业性B2B电子商务平台。同时,我省将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50家,还要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商龙头企业,培育120家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10个网络服务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