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应了我们购房的难易程度,也折射出房地产行业的泡沫。
研究机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2,其中北京房价收入比14.5,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一,成为全国购房难度最高的城市,内蒙古依旧位居最后一名,仅4.4。
从我国一季度经济发展情况来看,预计2016年房价收入比仍或小幅攀升,在30省份房价收入比排行榜中,像北京、上海、海南这种房价收入比巨大,且又有刚需需求的市民来讲,购房压力将再次加大。
房价收入比是什么?算算你的购房难度究竟有多大
有购房意向的群众面对高昂的房价时,常会惊呼赚的钱不够买房子,通过房价收入比,我们可以科学的计算出一个家庭购房的难度。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高房价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即: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
此次报告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在全国96个地区中,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报告认为我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2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8.2%,比2014年名义增幅收窄了0.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为9.1%(包含有可售型保障房和棚改房), 增幅比2014年扩大7.7个百分点,房价涨幅出现较为明显的攀升。本报告中房价收入比的“户型面积”指标,统一按照100平方米计算(与全国城镇家庭平均住房面积相近)。
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得出2015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2。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看,仍然属于在6-7的合理区间内合理震荡。房价收入比的上行主要是受2015年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房市回暖导致房价增幅明显攀升,同时收入增幅远小于房价增幅的影响。
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分化明显 7省市房价收入超8.5
2015年,全国30省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分化依然明显,最高的北京市连续三年维持在14.5的高位,而内蒙古仍然是最后一名,仅4.4,与2014年相比下降0.3。整体而言,北京、上海、海南、天津、广东、福建和浙江7个省市房价收入比较高(超过8.5),海南作为全国重点旅游省份,大部分商品房卖给了岛外人,房价收入比仅次于北京和上海,有一定特殊性,其余为东部沿海省市。
此外,全国22个省份(自治区)房价收入比低于全国30省的平均水平7.3,包括11个西部省(自治区)、8个中部省份和3个东部省份。可见,我国房价具有明显的区域差距。
2015年,东部地区11个省(市)中,北京房价收入比以14.5再次位列第一,上海、海南、天津、广东、福建、浙江6个高房价收入地区紧随其后,河北、江苏、辽宁、山东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中部地区8个省份房价收入比均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平均水平以下。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来看,中部地区均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各省之间差距较小。西部地区11省份房价收入比,均低于全国30省平均水平,且有9个省市地区同比下跌。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来看,西部地区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地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其中陕西、四川、重庆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相对较高,贵州最低。
2016年房价收入比仍或小幅攀升
从住宅自住需求层面分析,只有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房价,才是合理的房价水平,这正是所谓的房价收入比的概念。
2016年开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延续了2015年触底反弹的格局,第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767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2%,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5.2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8524亿元,同比增长54.1%,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60.3%。此外,据研究机构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增长18.3%,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5.6%。可见,从2015年楼市反弹至今,全国商品住宅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量价齐升”,未来一段时间将进一步惯性上涨。
在人均收入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55元,同比增长8.0%。由于GDP增幅会小于2015年同期,所以居民收入增幅也会同步缩小,研究机构分析预计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研究机构认为, 2016年全国30省(市、自治区)房价收入比将总体略高于2015年;东部沿海省市房价收入比将继续攀升,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下滑态势将趋缓。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