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记者在威海市社会福利院看到了厚厚一摞《残疾人证》,这是工作人员刚刚为35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领来的。至此,这35人全部办理了居民身份证,成为拥有威海户籍的正式公民,还办理了《残疾人证》和医疗保险,全面享受市民待遇。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办理落户手续。

  近几年,威海市社会福利院先后接收了35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因其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也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因而不能办理各类保险,无法享受各种社会救助。长期以来,他们的医疗费用、生活费用等都由福利院解决。“每月仅医药费支出一项就高达2万多元,还不包括衣食住行等生活费用。”福利院办公室主任邵君说。

  为了结束他们的“黑户”身份,让他们享受社会保障,获得人格尊严,福利院多次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解决,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去年,《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政策出台,规定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公安机关应予以办理落户手续,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