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一个建议可能促成一项法规的制定,进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记者从今天(17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5项来自社会的立法建议正式列入2014年山东立法计划,这在山东立法工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除《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外,另外4项来自社会建议并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是:《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海岸带管理办法》、《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修订)》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
2013年10月,省政府法制办发出公告,面向社会以及网络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建议,项目建议可涉及公共服务、节能减排、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省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介绍说,公告发出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征集立法项目建议40余件。在充分论证并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经研究,《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项目列入了2014年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