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3月10日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日,聊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东昌府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庆敏违规购买赠送购物卡。东昌府区委将该违纪行为与其违规公款报销等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田庆敏党内警告处分。

  2、临清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胡观立违规使用公务车。临清市纪委给予胡观立党内警告处分。

  3、冠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振路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冠县纪委给予李振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高唐县杨屯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干事许洪岩为其儿子操办满月宴,违规邀请单位同事参加。高唐县监察局给予许洪岩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坚持“一案双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聊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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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纪委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供气站站长孟祥德因单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孟祥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孟祥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薄纯全作为当时市供气站的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车辆管理负责人王栋因驾驶员朱亮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朱亮予以辞退,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其个人承担。王栋履行管理责任不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河口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洪伟因驾驶员杨文超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河口区司法局将杨文超予以辞退,责令其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杨洪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河口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河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李庆宇因驾驶员王鹏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河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王鹏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其半月工资,并责令其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李庆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河口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垦利县垦东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王玉柱因单位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王玉柱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垦利县纪委研究并报垦利县委批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坚守责任担当,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真正传导出去、落实到位,使问责真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东营市纪委)

  菏泽市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期,菏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现通报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

  1、曹县青岗集镇党委政府违规收费问题。曹县纪委给予该镇原任党委书记王振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镇现任党委书记李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镇现任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镇原任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文亮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镇现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瑞云党内警告处分。

  2、郓城县南赵楼镇行政执法中队违规收取建房保证金问题。郓城县纪委给予该镇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王海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定陶县南王店镇残联虚报冒领残疾人帮扶资金问题。定陶县纪委给予该镇残联理事长王西坤党内警告处分。

  4、牡丹区高庄镇郅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尹守国、党支部副书记尹景书违规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牡丹区高庄镇党委给予尹守国、尹景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巨野县太平镇太平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广东违规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巨野县纪委给予张广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下大力气整治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实。(菏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