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3月3日讯(记者 侯晓)“如果你身边有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从7月1日开始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近日,这段文字在聊城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开来。大众网记者向聊城市卫计委进行求证后得知,截至目前,聊城并未发布过此信息。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这段文字后注明: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8号。随后,记者上网搜索发现,该消息已在全国多地出现,经各地媒体证实,均属于假消息。

  据聊城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城乡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聊城目前仍然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并不准确。

  根据现行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得到一定奖励。

  其中,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据了解,新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确实增加了有关“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但此项政策在聊城尚未落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应以卫生计生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网传的信息请认真核实。另外,提醒市民,为下一步卫生计生部门摸底可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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