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引入人身安全保护条令?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陈楠指出,家庭暴力的特点使得其他法律很难合适地介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失之于“硬”,婚姻法又失之于“软”。法治发达的国家应对家庭暴力的比较成熟的措施,就是动用人身安全保护令。

  他说,所谓的“令状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大胆移植域外的反家庭暴力的成熟机制,是我国一次卓有成效的立法创新,彰显了中国立法的灵活性和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