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钱时每公里多交了两倍钱

  等待3个半小时后,这辆救护车终于到达了泰安中心医院,在上楼接病人的时候,救护车上的一位工作人员向王女士收取了4000块钱,“说是多退少补,我那时候也没心思考虑多少钱,人家要多少就直接给了。”到达目的地后,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退给王女士200元钱,并且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写着车费3600元,诊疗费200元,收据盖的是济南市急救中心森特医院分中心的公章。

  3600元的车费,远远超过了联系救护车时对方所说的价格标准。从泰安中心医院到济南的千佛山医院,路程并不长,如果走高速,全程大约82公里。按照这样算下来,王女士这一趟每公里大概花了43.9元,是当时对方所说15元每公里的接近三倍。

  在济南工作的滕先生也是王女士的表弟,他也觉得这种收费很有问题,于是就拨打了12345热线进行反映。第二天他便收到了森特医院工作人员的回复。据滕先生介绍,对方先是表示收费是按照15元每公里的标准收取,但是来回都要单独算。滕先生接着质疑称,就算是来回单独算,那里程数也不对。“按照每公里15元来算,3600块钱能跑240公里。两个医院之间的距离,怎么也不会跑出这么远来。”滕先生说。

  向医院反映后,对方打算退1500元

  听到滕先生这么说,对方又表示,这3600块钱是在发车之前就协商好了的,属于双方的协商收费。

  23日,记者以王女士家属的身份也联系上了森特医院的当时负责调度救护车的王主任。对方表示,并未按照15元的标准收取,收费是按双方协商结果进行的。但是考虑到病人家庭情况,和医院领导反映之后,打算退给王女士1500元钱。记者注意到,即便是退还1500元钱,王女士父亲乘坐这一趟急救车,依然要花费2100元。

  由于病情严重,在济南治疗两天之后,王女士的父亲便又回到了老家肥城市安庄镇,这一次,滕先生又拨打了120联系了救护车。对方直接表示,到肥城大约一千多块钱。在回到肥城后,对方收取了王女士1700元钱,其中车费1500元,收据上盖的是济南市急救中心的公章。返程的花费比来济南时低了不少,但是其实路程并不短。记者查询发现,从千佛山医院到肥城市安庄镇大约11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