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
冒充新闻记者行骗何时休
2015年底,国家有关部门通报了多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刑事案件。据悉,截至去年底,全国各地已查办“三假”案件近80起,其中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8起。记者统计发现,去年已至少有12人因冒充记者实施敲诈被判刑。
此次公布的多起案件均为刑事案件,其中除包括江苏徐州马士平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外,还包括以下案件:
河北邢台李宪峰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2009年至2014年间,李宪峰假冒“中国党建信息网编委会副主任”、“中国民生咨询网主编”及记者身份,以在网上曝光上访问题、解决铁矿投资事宜、办理新闻记者证等名目,诈骗彭春生、张红等人财产达26万余元。2015年8月20日,沙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宪峰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万元,并退赔被害人财物。
陕西榆林“11·28”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4年11月28日,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派出所接到小纪汗煤矿报案,一名自称是“北方廉政新闻网”记者余海江的人先后两次以报道洗煤厂工人非正常死亡为由向煤矿勒索人民币10万元。2015年3月27日,榆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余江海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陕西榆林“10·30”新闻敲诈勒索案。2014年10月31日,李小龙、黑伟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榆林市榆横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经查,黑伟捕前系《西安商报》职工;李小龙捕前系《祖国》杂志社职工。2013年至2014年间,黑伟、李小龙以曝光油气站经营存在问题、卫生院医生存在着装问题等负面事件为要挟,在榆林市榆阳区、佳县、米脂县敲诈勒索人民币达4.6万余元。2015年4月17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黑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李小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河北武邑县蔡占奎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12年以来,蔡占奎假冒记者身份,以“为他人呼吁、投诉、代理”为由,收取当事人费用。同时,蔡占奎通过非法开办经营“中国民情呼声网”等网站,敲诈勒索政府部门及当事人钱财。自2013年以来,蔡占奎以“中国民情呼声网”名义,刻制印章、印制证书,并以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非法为29人办理该网站的记者证、新闻工作者证。2015年7月3日,武邑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蔡占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5.33万元。
浙江丽水蒋志武假冒记者诈骗案。2014年6月18日,丽水市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将蒋志武抓获,查获假记者证5本,假律师证两本,以及大量的假冒记者、律师头衔的名片和以记者、律师身份对外招揽业务的招牌等物品。经查,蒋志武非法成立“中国法治新闻社”(假新闻机构),先后骗取6万元。2015年3月25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蒋志武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
北京李朋阳等人冒充杂志社人员敲诈勒索案。2013年9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在北京市朝阳区罗马嘉园62号楼破获李朋阳等4人冒充《北京医学》《中国临床医学》等杂志社人员诈骗案。经查,李朋阳等4人自2010年起在北京市通州区、朝阳区,冒充《北京医学》《中国临床医学》等杂志社工作人员,在假冒期刊上刊登投稿人员的论文,后以向对方索要版面费的手段骗取全国范围内884名被害人钱财,前后共骗取人民币190余万元。2015年6月30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朋阳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高娟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高强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李鹏佳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