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方式 剑指不文明执法等乱象

  山东近日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健全、执法形象不文明、执法监督不到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立军等介绍情况。

  开启柔性执法新模式 首次轻微违法以教育劝诫为主

  《意见》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通过建议、提示、解释、告诫或制发执法建议书等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山东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规范记录规则、程序、技术手段等内容,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通过运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科技手段,对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多个环节进行纸质和音视频记载。

  杜绝“临时工”等无资质人员实施执法行为

  《意见》要求,2016年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公告工作,没有经过审核并公告的,不能开展执法活动;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临时工”执法问题。

  [山东24小时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