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著名维权律师邱宝昌表示,车票是旅客上车的凭证,凭证里面涵盖了和旅客出行有关的必要信息,现在印刷广告,肯定不是车票必需的。但是,只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法律上并没有禁止。邱宝昌认为,广告的内容和印制的大小都需要铁路部门的严格把关,如果因为印制广告而影响了旅客获知的出行信息,或者给旅客带来阅读必要信息的不便,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据北京青年报)
网友说@小豆豆:票面印上广告,铁路部门有了收益,希望服务能够因此而改善。@兔子:我更希望票面上的服务信息再多一些,敢印广告咋不敢印到站时间?@吖wing:招商了,火车票是不是该便宜点?@碧海潮生再不行就邪了:表白、寻人启事,这种广告可以,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