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2月30日讯(记者 李兆辉)30日,济南市颁出首批“不动产产权”证书,这意味着老百姓买房后,真正实现了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与此同时,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产权登记时代正式到来。那么,换成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好处?会实现“以人查房”、会拉低房价吗?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不动产证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大众网记者介绍,与传统的房产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激光防伪标志,并添加了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与传统房产证相比,不动产证可以更好地确认和保护产权,更好地维护产权人权益。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提高了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理清权属界限,减少权属纠纷,从而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该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房、地分别登记,导致房屋和土地分离的现象严重,利用房屋和土地分别抵押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例时有发生。统一登记之后,做到了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将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换成不动产证有什么好处?

  据了解,目前济南的“房地”普遍实行分开登记,市民买房后,尤其是买了二手房,都没有意识去办理土地证。事实上,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俗称“两证”。购买的住宅只领取房产证而未领取土地使用证,实际上就是说还有30%左右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对农村居民、城市居民、企业等,都有不少好处。”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分散登记时,在农村,当事人要分别到4个不同的部门办理4个不同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城市居民和企业则最少要办两个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统一登记之后,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有效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便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负担,方便群众办理。

  此外,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还提高了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理清权属界限,减少权属纠纷,从而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政府,好处也很明显。实行统一登记后,将房屋、林地、草原、土地以及海域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可以减少职责交叉与分散,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不动产权登记会拉低房价码?

  在全国高喊“去库存”的背景下,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全面铺开,有人不禁会问:不动产权登记会影响房价吗?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说,短期内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直接的影响,但是长期来看,对于目前正处于自主调整期的房地产市场,对于摸清市场供给库存,准确“把好脉”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虽然这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直接影响,但是这种制度会让房地产市场透明化,对目前纷乱复杂的住房问题有一定的梳理作用。”山东省政府参事郭松海认为,从市场来看,前几年的非理性火爆、去年的“低谷”,这些都表明楼市运行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的波动源于缺乏市场化的调控机制。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实现不动产信息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间的共享,正是市场调控手段出台的前提条件。

  “以人查房”受哪些限制?

  不动产登记条例原文的表述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且“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不动产登记条例没有强制要求登记不动产,所有人都必须登记不动产是认识误区。即便个人拥有多套房产,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登记、如何登记。认为不动产登记是反腐利器其实是种误读。

  但也有人认为,根据有关要求,不动产登记实行后,登记信息平台将全面运行, 实现信息共享和公开查询, 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公开查询的意思不是指以人查房,以人查房仍将被禁止。”济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涉及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的权限、范围等问题时,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指的是房地产权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

  居民需要旧证换新证吗?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土部规定的“不变不换”原则,只要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动,市民就无需更换新的证书。只有在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原有的权属证书才会逐渐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也就是说,市县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证书继续有效,挂牌成立前未办结的各类证书依旧办理,继续有效。

  “完全凭自愿,产权不变不换。”该工作人员说,新的不动产登记相关证件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也继续有效。

  为了方便企业、群众,济南市各类登记时限仍保持不变,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等事项依然是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哪里可以办不动产证?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更好地帮助相关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设置了10个服务点。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市中区站前街9号4楼(原市政府),电话:68969610;

  2、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地址:经七路88号市房产大厦1至2层,电话:82077114;

  3、历下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下区环山路24号,电话:82596826;

  4、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市中区二环南路3456号外海蝶泉山庄,电话:82792173;

  5、天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6号,电话:85559951;

  6、槐荫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槐荫政务中心4楼413室,电话:87589413;

  7、历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88115227;

  8、历城区王舍人办事处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城区工业北路69—1号,电话:88828165;

  9、长清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长清区政务审批服务中心,电话:66583067;

  10、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高新区舜华路7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B厅,电话:88871536;

  考虑到银行、纳税、方便群众等因素,各服务点所受理的业务有所侧重,具体如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主要面向企业,重点负责受理房屋类不动产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测绘成果入库审核、房改房发证、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地役权登记等不涉及交易与税收的登记业务。

  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主要面向个人,重点负责受理存量房不动产转移、抵押等涉及个人交易与税收的业务,以及异议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等新登记业务。

  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主要面向净地类和批量业务客户,重点负责净地类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新建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业务。高新区、长清区服务点全方位受理辖区内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

  根据便民原则,将逐步推行同城通办,各服务网点均可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服务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业务。各区政务中心设置的服务网点,工作时间遵循各政务大厅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虽然市民拿到手的证书变了,但是申请登记的办理流程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依然为权利人提出申请、到指定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登记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办理时限: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但为了方便企业、群众,本市各类登记时限仍保持不变,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等事项依然是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