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单增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万元。

  大众网综合讯2012年11月,曾因一封允诺与妻子离婚、与情人结婚的“承诺书”被网络曝光而闻名的,时任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近日被山东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最终,单增德以受贿罪,录得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百万元。

  生于1961年7月单增德,是山东莱州人。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当时的山东工学院(今山东工业大学)第一机械系内燃机专业。

  毕业后,单增德被分配至彼时名声赫赫的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然后很快借调至党政机关工作。历任山东省经委人事处副科级干部、主任科员、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调研员兼副处长,山东省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等职。

  2002年12月。单增德升任山东省莱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官至副厅;四年后,即2006年12月,又任莱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1年12月,单增德出任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兼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