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森林公安局历经一年的时间破获此案。2015年1月6日,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分两次公开审理了此案,2015年1 1月5日,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高吉星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刘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他等人也受到了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