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阶梯气价方案终于落地,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最终方案,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气价每立方米涨0.3元,调整为3元/立方米。壁挂炉用户年用气量从1100立方米增加到1200立方米,单价3元。

  第一档气价

  每立方米由2.7元涨至3元

  根据济南市物价局通知,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本市管道燃气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燃气户表为单位。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并实施阶梯气价,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经营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按照规定,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含),由每立方米2.70元调整为3.0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16-36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3.60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4.50元。

  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分两个阶梯。采纳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和市民的意见,第一阶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的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每立方米3.0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