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我省涉检信访群众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啦! 12月14日上午,随着全省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推进会议的召开,省、市、县(区)三级检察院全面启动该项工作。这在全国检察机关还是首家。

  12月3日,济南市申诉人徐某不服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生效民事判决,到济南市检察院申诉。因案件尚未经过法院再审,不符合受理条件,济南市检察院不予受理。接访过程中,检察人员了解到徐某为清洁工人、收入很低,且年事已高、身有残疾,便引导其到“律师服务室”寻求帮助。律师审查认为,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告知其法院再审后,如不服再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时,愿意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徐某十分满意,对检察机关和律师表示感谢。

  新锐大众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方式主要有: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代理申诉,以及帮助信访群众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等。信访群众如需律师为其代理申诉,可以自愿有偿委托,并可以从律师协会和检察机关公示的律师库中选择律师,律师会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经济特别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些活动均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作为社会第三方,可以参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分析、评议。在这期间,如果发现检察机关原案件办理中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检察机关有专人,按照专门办理流程,来依法处理和答复。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要注意保持律师的客观独立性,避免使律师成为帮助检察机关接访的“说客”。新锐记者了解到,为了避免这一问题,济南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会签了有关文件,由律师协会在全市选拔了24名执业经验丰富、热心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到市检察院“律师服务室”值班,并向社会公示;由市司法局对值班律师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协调解决经费保障问题,从制度上保证了律师的独立性。目前,济南市检察院和所辖十个县(区)院已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这是一项多赢的工作。”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霍建平认为,对信访群众而言,拥有公益法律顾问,申诉会更加合法、更加有效;对律师而言,是律师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动实践;对检察机关而言,可以借助律师推动化解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济南、临沂、日照等地已经开展相关试点工作,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66件,息诉199件。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于2016年1月底前,全面建立由律师协会派驻检察机关的“律师服务室”。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成波副表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有关单位共同构建律师选派公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全省检察机关还将引入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工作,真正做到让信访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