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批复《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将东平、梁山、昌乐、临朐、安丘等10个县(市、区)的41个村、34593名移民,列为第二批试点范围。

  为了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实效,国家近年来实施了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帮扶对象是,已经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并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水库移民整体搬迁村:一是居住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有关部门鉴定必须搬迁的;二是长期居住在船上,生产生活方式以“水上漂”为主的;三是生存条件恶劣,生活贫困,不搬迁难以摆脱困境的。试点村是根据上述条件,经过县级调研和申报,市、省有关部门筛选、审查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

  中央对列入避险解困试点范围的帮扶对象按人均1.5万元的标准进行建房补助,省里将视各试点进展情况给予一定补助,统筹用于住房建设、设施配套、产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其余资金由市、县(市、区)通过整合资源、移民自筹等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