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臭源”] 臭氧污染凸显,VOCs是“幕后黑手”

  提到济南的首要污染物,往往是PM2.5、PM10被当做“罪魁祸首”,而第三季度,臭氧被推到“首害”位置。近日,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在通报第三季度74个城市空气质量情况时指出,74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43.5%~100%之间。其中,衡水、济南、邢台等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

  提及臭氧,它和VOCs有着紧密的关系,治理“异味污染”,并不单是治理VOCs。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臭氧,并不是笼罩在大气层中保护地球的“臭氧”,而是在人们所呼吸的气体中,所含的污染物。而VOCs就是臭氧的“前驱物”。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地面大气中的臭氧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平流层臭氧向下输送,二是近地面氮氧化物和VOCs等在高温、强光照条件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工业生产、餐饮油烟、汽车尾气、喷漆行业等都是臭氧产生的主要来源。

  据介绍,臭氧如果存在于地面空气中,可能给人体带来危害,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容易造成咽喉肿痛等呼吸疾病,还能使人神经中毒,头晕头痛、视力下降,臭氧还会引发各类癌症和心血管疾病等。对空气质量来说,它和PM2.5一样,也是扰乱空气质量的一大元凶。